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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征稿

2017-06-21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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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征稿及展览开幕式延期通知
一、展览宗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践行党的十八大关于“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鼓励广大国画家和国画爱好者以生动的笔触、感人的形象,努力创作出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中国画作品,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朝气蓬勃迈向未来,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继续秉承“打造行业新高度、共筑文化中国梦”的宗旨,决定举办“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二、延期变更说明:

  1、应广大书画艺术家和绘画爱好者的要求,解决因大展多,创作时间紧迫的实际情况,“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活动将延期征稿,征稿延期至2017年8月31日。

  2、经浙商画院杯组委会研究决定,展览和开幕式在杭州举行。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杭州浙商画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浙江省区域经济促进会

  浙商画院

  媒体支持:《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博览》《文艺报》,雅昌、人民网、央视网、光明网、中国网、新浪网、凤凰网、网易、中国美术家网、人民美术网、中国书画网、美术报、浙江报、杭州报等全国各大专业报刊媒体,各大网络媒体。

  四、组委会

  名誉主任:

  周铁农(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主席)

  高运甲(中国文联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名誉会长)

  肖 峰(浙商画院院长、中国美家协会原副主席、中国美术学院原院长)

  主 任:

  郭子良(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会长,《中国艺术博览》杂志社社长兼主编)

  卢云峰(浙江省区域经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

    卜小艳(浙商画院常务副院长兼秘书长、浙江省区域经济促进会理事)

  刘怀俭(浙商画院副院长)

  郭培建(浙商画院副院长)

  李 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艺术博览》杂志执行主编)

  阎勇宏(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

  五、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与监审委员会委员由组委会特邀全国著名书画家担任。

  六、寄稿说明:

  凡已投寄作品照片的作者,作品免初评,直接进入终评,作品请直接寄至: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23层浙商画院,邮编:310000,收件人:陈均均,电话:15868168825,0571-88350255

  七、作品征稿

  1、征稿要求

  凡年满18周岁(含)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2、征稿范围

  中国画(花鸟画、山水画、人物画均可)

  3、作品内容

  作品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化内涵和时代精神,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4、作品尺寸

  四尺整纸(含)以上、八尺整纸(含)以下的竖幅作品(勿装裱)。

  5、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直接寄原作,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标题、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参加初评、终评,结果将在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中书工委”及“浙商画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2)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涉嫌抄袭、假冒、仿真、印刷等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不予退稿,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

  6、费用,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7、作品退稿,未入选作品一律退稿,退稿费用自理。

  8、所有入展获奖作品一律不退,由出资方收藏。

  9、征稿日期

  征稿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作品评审

  本次展览作品定于2017年9月初进行评审,评出入展作品300件(其中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6件,佳作奖10件,优秀奖281件),共计300件(评选结果详见官网)。

   九、作品展览

  1、展出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在浙江省展览馆举行开幕式并展出。

  2、展出作品规模:本次展览共展出入展获奖作品300件。

  十、作品出版

  1、在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文化中国·浙商画院杯2017全国优秀中国画作品展”作品集》。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十一、作者待遇

  1、凡入展作者具备加入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2、凡入展作者可以成为浙商画院特聘书画家。

  3、向入展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4、凡入展作者均可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套。

  5、本次展览设获奖作品300件,其中:

  金 奖1件,奖励创作基金 30万元 (税前)

  银 奖 2 件,奖励创作基金各10万元 (税前)

  铜 奖 6 件,奖励创作基金各 3万元 (税前)

  佳作奖 10 件, 奖励创作基金各1万元 (税前)

  优秀奖 281件,奖励创作基金各1千元 (税前)

  6、邀请荣获金奖、银奖、铜奖和佳作奖的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食宿和交通费由组委会承担。

  7、荣获金奖、银奖、铜奖的作者,可成为浙商画院签约画家。

  8、荣获金奖、银奖、铜奖的作者,可获得《中国艺术博览》杂志6个版面推介宣传。

  十二、创作基金、退稿等资料汇寄

  所有证书、作品集、退稿作品以及获奖作者获得的创作基金等,均在开幕式后90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汇寄。

  十三、收件地址

  收件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8号瑞晶国际大厦23层浙商画院,邮编:310000,收件人:陈均均,电话15868168825,0571-88350255

  十四、其它事项

  1。详情请关注“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官方网站”或“中书工委”微信公众平台。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

  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书画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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